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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天然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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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原來【kirt代升服務】是這樣代升的呀~(kirt潛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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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發表於 27-5-2010 16:03:57 | 只看該作者
自己用個腦諗下法律用黎做咩
出街殺人唔好殺得咁張揚
打死人唔好比人知就得
你地思想真係恐怖 ...
RedOcean 發表於 27-5-2010 12:11



如果法律真係管治到人既 咁好多國家都會好和平
難道立法禁制隨地掉垃圾 在坐每一位之後都冇做過嗎?
就算你冇做過 香港呢個少少既地方又有幾多成人會守呢條咁簡單既條例?

所以我一直都安守己份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無奈世上好多無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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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發表於 27-5-2010 17:14:2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68# MagiL


    首先,你自己都講左我講的野係針對你的"說話",而非針對你的人,因此我只係對事說話,并冇以說話來嘲弄你的意思,所以我冇必要小心,你自己要對號入座我都冇計ga bor...此外,你叫我"小心",我反而覺得你有恐嚇我的成份@@"好驚ar...提埋你,係收歛,唔係收檢.
  另外,冇錯,概率係我講ge,但係係我所定立的討論空間中,一直都只係提出普遍概率,并冇強調或提出是哪種概率wo,我知到呢到并唔係個討論重點,所以冇必要講,但係你就係回復我的時候無故提出2種概率的分別,動機實在令我丈二金剛摸不著頭顱.你用你的說話話我講出的概率例子無助於討論,這點實在有點過份.我認為無助於討論的原因只係因為你無故把我所說的普遍概率分開而述成實驗概率和理論概率.即係我所講的普遍概率并非對討論冇幫助,係你把話題拉開了,我再把話題拉回來而已.濫用更簡單,在不必要將普遍概率分述的情況下將之分述,不是濫用是甚麼?既然無用就倒不如不要說出來,這只會令我看到你的可笑之處.我的回覆有冇幫助,在於我的回復係咩目的,而近呢幾個post的回復係為了指出你的錯誤,或是不要得的思想,所以,有冇幫助便要睇你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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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發表於 27-5-2010 17:21: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我係new手


    其實呢個唔係思想,呢個係現實。佢事實並未被查封/被調查啊,難道...? ...
MagiL 發表於 25-5-2010 15:43



    這又是另一種邏輯謬誤,眾所周知,有些部門or有些人係需要"踢一下.動一下"橙仔正正就係呢類物體.
如果依你說法的話,係呢個世界上,不坐牢的人便不可能是壞人嗎?當一個人變成壞人便會有個牢把他包住嗎?拉登未被捕ar,他不是壞人嗎?想不到當中亦有不合邏輯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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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發表於 27-5-2010 20:12:44 | 只看該作者
因為佢已經做左D人做唔到GA野..
即係神
111680 發表於 27-5-2010 11:57


例子在哪裡,是我有問題看不到他做了別人做不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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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發表於 27-5-2010 22:07:2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edOcean 於 27-5-2010 22:15 編輯

回復 301# 笨小┬靈
你咁樣係咪PROVE緊法律既重要性 ?
就以新加坡為例
完善既法律真係可能令街上無垃圾
香港比你地自由度唔代表法律無效
身為文明社會係要追求公民意識
如果話發現掉垃圾落地即判監
係咪代表發律成功呢
的確我地係以唔同角度講呢個問題
但河水不犯井水唔一定係最好既選擇
既然我身為玩家
受惠於呢個遊戲我亦有權追究公平性
就如香港人爭取普選, 大量遊行
呢d係文明既表現
縮埋縮埋視而不見
俾勢力壓住又唔出聲
係第三世界國家既表現

p.s.就算無成果 我都有權係度發表意見
     其他人點諗呢件事係佢地自由
     但我提出疑問唔代表我判定左對象既行為
     都唔代表我向對象施壓
     相信每人都有求知欲
     只係在於對唔同事物
     觀點唔同都可以理性討論
     唔一定要用咁激進既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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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樓主| 發表於 27-5-2010 23:14:17 | 只看該作者
辯來辯去都沒用啦.....

每個人對於事情的看法都不一樣,

我只能給與尊重,

只希望不要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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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發表於 28-5-2010 00:49:5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111680 於 28-5-2010 00:51 編輯
例子在哪裡,是我有問題看不到他做了別人做不到的事情?
Rebellion.KLC 發表於 27-5-2010 20:12



    看看他花2的經驗..再看看花2等級


68萬/25場  =  27200 (1場經驗)
吃了雙經1隻冥象可"吸" 525.6 EXP
27200(1場經驗) /  525.6 (冥象、雙經)  =  大概 51.7(平均一場要打51隻冥象)
冥界4F 一隊冥象最多10隻..
5F..最多有12隻..但只得1-2隊
咁你計下一場要入幾多隊冥象...

之後..唔好講佢係吸
佢時未改版..冇組隊EXP多呢件事
睇番佢個GAME時間..係商一 GA..因為商2都未到果個GAME時間..
再計番去果段真實時間..係冇雙經活動..
如果你有打過冥象..應該知道要入5隊都冇咩可能..
仲要隊隊10隻
咁你諗下點做到..
我真係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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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發表於 28-5-2010 06:13:53 | 只看該作者
看看他花2的經驗..再看看花2等級


68萬/25場  =  27200 (1場經驗)
吃了雙經1隻冥象可"吸" 525.6 EX ...
111680 發表於 28-5-2010 00:49


我只能說你答中後半部份,你還差前部份未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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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發表於 28-5-2010 10:27:11 | 只看該作者
好現實講句,邊有人會認自已用外掛(有都話沒啦)
仲有,就算佢真係又用又點先,gm都唔做野既
最多咪令佢沒生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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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發表於 28-5-2010 11:18:13 | 只看該作者
我只能說你答中後半部份,你還差前部份未猜中。
Rebellion.KLC 發表於 28-5-2010 06:13



    那部份..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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